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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反食品浪费法》,传承党的优良传统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兴安盟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到“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的今天,我们必须时刻铭记饥寒交迫、食不果腹,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的那段岁月。2021年4月29日通过的《反食品浪费法》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度的现实意义,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意义非凡。近日,盟委党校组织教师围绕《反食品浪费法》开展深入研讨。法学教研室主持此次研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几名教师引用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古诗词,从文化的角度深刻剖析了该法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关系。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把珍惜粮食、物尽其用、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的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定义务,能够借助治国重器更有力地规范人们的行为。教师们分析了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民族、南北方、东西部地区饮食文化上的差距,努力探寻不同文化与反浪费之间的契合点。教师们围绕着该法规制的个人、家庭、食堂、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外卖平台等各类主体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希望通过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达到社会共治的局面,也希望通过规范婚丧嫁娶、朋友和家庭聚会、商务活动的用餐行为,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风尚,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反食品浪费法》也有助于构建资源节约型国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餐饮浪费不仅意味着食品、食物、粮食本身的浪费,更意味着所投入的水、土地、能源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无效消耗。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部分教师对该法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比如从娃娃开始加强宣传教育、重塑厉行节约的饮食交际文化、制定必要的激励和惩罚措施、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加强政府监管等。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公民身体力行,从我做起,践行《反食品浪费法》。

  供稿:陈斯日古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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