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预决算公开

2016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兴安盟委党校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党校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党校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为在职党政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为在职党政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
由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两大块组成。人员编制72,在职人数61人,离退休41人。
当年变动情况:2016年一月带编调走1人,2016年4月编制核定减少一人编制,2016年4月带编调入一人,2016年6月编制核定收回一人编制,2016年7月退休1人,2016年9月考入2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决算收入合计为1284.35万元,比年出预算增加185.02万元,增长16.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1275.1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5.80万元,增长15.99%。
本部门2016年决算支出合计为1274.7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5.71万元,增长15.96%。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1254.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5.64万元,增长14.16%。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单位取暖发生变化,一直以开,我校都是自己烧锅炉取暖,2016年盟里要求我校与周边几所学校都进入大热网取暖,停止自己供暖,当时预算已经完成,没有此项费用支出,为保证正常供暖,财政在预算之后追加拨款104万元,学校自筹33万元,用于大热网的各项建设,由于是冬季改建,部分破坏路面工程建设无法修复,待工程完工后给予付清。三是追加党建研究会经费和报刊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341.26万元,支出总计1,341.2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42.68万元,增长11.9%;支出增加142.68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单位进入大热网取暖,停止自己供暖,财政拨款104万元,学校自筹33万元,用于大热网的各项建设;三是追加党建研究会经费和报刊费。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28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13万元,占99.3%;事业收入8.98万元,占0.7%;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7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69万元,占74.1%;项目支出330.05万元,占25.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1.49万元,支出总计1,321.4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3.27万元,增长13.1%;支出增加153.27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单位进入大热网取暖,停止自己供暖,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指标下达后,基本上能按照该指标执行,尤其是公务费,但2016年学校供暖改变,由学校烧锅炉取暖变为改修管道,进入全市供暖管网,整个改变是学校始料不及的,所以年初预算根本没有此项资金,后经过努力,财政追加资金104万元,我校自筹33万元,用于大热网的各项建设,才将整个工程顺利完成,保证学校和家属区到取暖期后正常供暖,供暖环境得到了改善,保证了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
三是追加党建研究会经费和报刊费。(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5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92万元,占73.7%;项目支出330.05万元,占26.3%。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2.26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207.32万元,津贴补贴153.48万元,奖金6.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6万元,绩效工资116.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97万元,离休费12.63万元,退休费271.27万元,遗属补助1.44万元,生活补助4.00万元,住房公积金52.67万元。较上年增加5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公用经费8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10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取暖费23.64万元,差旅费11.60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租赁费0.40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3.17万元,专用材料费0.25万元,劳务费8.06万元,工会经费4.02万元,福利费5.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万元,其他交通费8.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较上年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211.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5年结余公务接待费0.24万元,2016年因接待自治区党校和省外教授及教师增加,另外还有接待扶贫点来校对接工作人员。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6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占63.4%;公务接待费支出3.17万元,占36.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用于燃料费2.19万元,维修费0.73万元,保险费2.04万元,过桥费及其他0.53万元,车均运维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上缴1辆,但上缴回执单及减少公务用车1辆的手续未返回本单位,所以公务用车仍为3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1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17万元,接待30批次,共接待4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2016年因接待自治区党校和省外教授及教师增加;二是接待扶贫点来校对接工作人员。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万元,比2015年增加0.91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我校改善教学条件,更新了投影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2.79万元,增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取消自有锅炉取暖,进入全市供暖管道,减少了取暖期的锅炉维修费;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预算指标下达后,基本上能按照该指标执行,尤其是公务费。但2016年学校供暖改变,由学校烧锅炉取暖变为改修管道,进入全市供暖管网,整个改变是学校始料不及的,所以年初预算根本没有此项资金,后经过努力,财政追加资金104万元,我校自筹33万元,才将整个工程顺利完成,保证学校及家属区到取暖期后正常供暖,改善了供热条件及环境,保证了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秀玫    联系电话:0482-2251623

2016决算公开说明1.pdf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党校公开表.pdf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校大楼 电话: 0482-2251605 传真: 0482-2251607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委党校主办 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