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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委党校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兴安盟委党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中共兴安盟委党校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为在职党政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为在职党政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由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两大块组成;

  人员编制72人,在职59人,离退休41人,当年变动情况是9月份辞职一人,2017年11月退休一人,2017年10月病故一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为1229.84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管理所发生的基本支出。我单位今年决算总收入为1289.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18.4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51万元,比年初预算多了59.76万元,增加4.86%,支出总计1267.95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多了38.11万元,增加3.1%,原因为:一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追加党建研究会经费和报刊费。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89.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18.4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51万元;支出总计1267.9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267.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6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25万元,增长0.4%;支出总计减少6.79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一公务用车费用减少;二是招待费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6.26万元,占99.8%;事业收入1.97万元,占0.16%;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02%。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6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93万元,占80.9%;项目支出242.02万元,占19.09%;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6.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6.51万元;支出总计1267.9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1.6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53.87万元,下降4.62%;支出减少6.79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经费减少5%;二是;事业收入减少8万元。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万元,占80.8%;项目支出242.02万元,占19.2%。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0.98万元、津贴补贴125.86万元、奖金6.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2万元、绩效工资121.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01万元、离休费14.24万元、退休费283.51万元、抚恤金3.84万元、住房公积金60.06万元。较上年增加101.06万元,主要原因是:1、正常人员工资增长,2、增加带薪休假奖金。公用经费75.78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21.53万元、办公费2.08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差旅费10.35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培训费4.85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劳务费2.59万元、工会经费4.02万元、福利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福利费没有使用;四是取暖入热网后,水电费都降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6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压缩经费,减少不必要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占74.5%;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25.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车均运维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不必要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万元,接待35批次,共接待35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2017年因接待自治区党校和省外教授及教师增加;二是接待扶贫点来校对接工作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为:商品和服务支出75.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零,两项合计支出共计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6年减少6.88万元,减少8.32%.2016年其他资本性支出为零,所以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4万元,比2016年增加5.21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更新教学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21万元,比2016年增加185.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取暖入大热网工程支出及校园维修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上缴一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盟里的部署逐步展开,年初预算指标下达后,基本上能按照该指标执行,尤其是一些比较大的项目,按照绩效评价体系进行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秀玫    联系电话:0482-2251623

  

        2017年决算公开报告.pdf

  2017年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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